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粉煤灰磚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產品合格證、堆放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以粉煤灰,石灰為主要原料,摻加適量石膏和骨料經坯料制備、壓制成型、高壓或常壓蒸汽養護而成的實心粉煤灰磚。
本標準規定的粉煤灰磚可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墻體和基礎,但用于基礎或用于易受凍融和干濕交替作用的建筑部位必須使用一等磚與優等磚。
本標準規定的粉煤磚不得用于長期受熱(200℃以上〕、受急冷急熱和有酸性介質侵蝕的建筑部位。
2產品分類
2.1產品規格
2.1.1磚的外形為矩形體。
2.1.2磚的公稱尺寸為:長240mm,寬l15mm,高53mm。
2.2產品等級
2.2.1 根據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將強度級別分為20, 15,10,7.5四級。
2.2.2根據外觀質量、強度、抗凍性和干燥收縮分為:
a, 優等品----A;
b.一等品----B;
C. 合格品----C。
2.3產品標記。
粉煤灰磚按產品名稱(FAB)、強度級別、產品等級、國家標準編號順序進行標記。
強度級別為20級,優等品粉煤灰磚的標記為:
FAB-20-A-JC 239
3 技術要求
3.1外觀質量
外觀應符合表1的規定。
外觀質量 mm 表 1
項目 指 標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尺寸允許偏差
長 ±2 ±3 ±4
寬 ±2 ±3 ±4
高 ±2 ±3 ±3
對應高度差不大于1 2 3
每一缺棱掉角的最 10 15 25
小破壞尺寸不大于
完整面 不 少于 二條面和一 一條面和 一條面和
面或二 一 面 一 面
面和一條面
裂紋長度 不大于
a.大面上寬度方向 30 50 70
的裂紋(包括延伸
到 條面上的長度)
b.其他裂紋 50 70 100
層裂 不允許
注:在條面或 面上破壞面的兩個尺寸同時大于10mm
和20mm者為非完整面。
3. 2 抗折強度和抗壓強度
抗折強度和抗壓強度應符合表2的規定,優等品的強度級別應不低于15級,一等品的強度級別應不低于10級。
粉煤灰磚強度指標 MPa 表 2
強度級別 抗壓強度 抗折強度
10塊平均值 單塊值 10塊平均值 單塊值
不小于 不小于 不小于 不小于
20 20.0 15.0 4.0 3.0
15 15.0 11.0 3.2 2.4
10 10.0 7.5 2.5 1.9
7.5 7.5 5.6 2.0 1.5
注:強度級別以蒸汽養護后一天的強度為準。 。
3.3抗凍性
抗凍性應符合表3的規定。
粉煤灰磚抗凍性指標 表 3
強度級別 抗壓強度(MPa) 磚的干質量損失(%)
平均值不小于 單塊值不大于
20 16.0 2.0
15 12.0 2.0
10 8.0 2.0
7.5 6.0 2.0
3.4干燥收縮
干燥收縮值:優等品應不大于0.60mm/m;一等品應不大于0.75mm/m,合格品應不大于0.85mm/m。
4 試驗方法
按CB 2542《砌墻磚試驗方法》中有關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
5檢驗規則
5.1出廠檢驗
5.1.1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的項目包括外觀質量、抗折強度和抗壓強度。
5.1.2批量
每10萬塊為一批,不足10萬塊亦為一批。
5.1.3抽樣
5.1.3.1用隨機抽樣法抽取100塊磚進行外觀質量檢驗。
5. 1.3.2從外觀質量合格的磚樣中按隨機抽樣法抽取兩組20塊磚樣(每沮10塊),其中1組進行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試驗,另1組備用。
5. 1.4判定
5.1. 4.1若外觀質量不符合表1優等品規定的磚數不超過10塊,判該批磚外觀質量為優等品;不符合一等品規定的磚數不超過10塊,判該批磚為一等品;不符合合格品規定的磚數不超過10塊,判該批磚為合格品。
5.1.4.2該批磚的抗折強度與抗壓強度級別由試驗結果的均值和最小值按表2判定。
5.1.4.3每批磚的等級應根據外觀質量、抗折強度、抗壓強度、干燥收縮和抗凍性,按表1、表2、3.3條和3.4條判定。
5. 2型式檢驗
5.2.1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廠生產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原材料、工藝等有較大改變時;
c. 正常生產時,每年應進行一次檢查;
d, 產品停產三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5.2.2檢驗項目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外觀質量、抗折強度、抗壓強度、
干燥收縮和抗凍性。
5.2.3抽樣
5.2. 3.1用隨機抽樣法抽取100塊磚進行尺寸偏差、外觀檢驗。
5.2.3.2從外觀質量合格的磚樣中按隨機抽樣法抽取3組30抉磚樣(每組10抉)。其中1組進行抗折強度和抗壓強度試驗;1組磚樣進行抗凍試驗,1組備用。
5.2.3.3從外觀質量檢驗合格的磚樣中。按隨機抽樣法抽取1組30塊磚樣進行干燥收縮試驗。
5.2.4判定
按5.I.4進行,抗凍性應符合3.3條的規定,干燥收縮應符合3.4的規定。
6產品合格證、堆放和運輸
6.1出廠產品應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包括:
a, 生產廠名;
b.商標;
c, 產品標記;
d, 本批產品實測技術性能和生產日期。
6.2粉煤灰磚應存放3d以后出廠,產品貯存堆放應做到場地平整、分級分等、整齊穩妥。
6.3 產品運輸、裝卸時,嚴禁摔、擲、翻斗卸貨。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硅酸鹽建筑制品質量監督
檢驗中心負責起草。